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2014-12-15 11:56:53    来源:

摘要: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

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以及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四川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36 条,从四个方面明确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效。《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找准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主动充分履职尽责,确保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效;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监督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和保障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担当,找准服务
     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发挥好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在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基础上,以深入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供改革决策和改革推动中的司法建议;要坚持服务大局和依法办案相统一、惩治犯罪与保护改革相统一、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加强对改革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切实保护改革的积极性。主动充分履职尽责,确保服务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效。
     《意见》围绕《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确定的
目标任务,从九个方面细化措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妨害改革任务顺利推进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涉及改革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涉及改革领域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一是要积极推动所有制结构调整优化。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保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要积极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妨害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职务犯罪,依
法打击土地、矿产等资源流通领域的犯罪,促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围绕建设西部金融中心,依法惩治金融、证券、期货领域的犯罪活动,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对环境、安全等市场准入环节的法律监督,惩治和预防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社会事业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保障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中各环节潜在的廉政风险,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推动管理机制制度创新。
三是要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改革中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危害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土地权益等领域的各类犯罪。严肃查办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以及天府新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惠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
四是要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五是要积极推动创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在招商引资、对外贸易、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参与国内经济区合作、成渝经济区建设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在对外经济交往合作、引资投资中发生的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办理涉及产权纠纷、企业破产等关系经济运行秩序和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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