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地铁“禁食令”立法无必要?
2016-07-18 11:05:36 来源:喜欢在地铁内嗑瓜子、吃凤爪等零食的市民注意了,成都要对在地铁内随地吐痰、便溺、吃东西等行为放大招了,违者将被罚款。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就《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其中拟禁止在地铁内吃食。地铁内是否应该“禁食”的话题又引起争议。大多数人力挺,也有网友质疑,地铁内不允许吃东西,属于道德约束,立法禁止似无必要。怎样平衡各方意见,寻找“最大公约数”?一顿简餐,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此次征求意见的《条例》明确提出,在地铁车站和车厢内禁止躺卧、乞讨、卖艺、吸烟、车厢内进食等九大类行为,违反这些规定,最高可处罚款200元。《条例》明确,在车站和车厢内,禁止9类行为: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躺卧、乞讨、卖艺;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擅自摆摊设点,兜售或者派发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在车厢内进食;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携带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长度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乘车;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这9类行为的市民,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有专家表示,地铁车厢相对密封,空气流通性差,吃东西特别是带有刺激性气味的东西,会导致整个车厢内有异味,影响他人,出台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规定是可行的。
声音
支持方:车厢“饭味”让人反胃
“每天坐地铁上班最痛苦的就是闷在各种气味里,大蒜味、油味、肉包子味……更难受的是还搭配令人发指的‘啧啧’声!”对网友“金小金腰酸背痛腿抽筋”来说,车厢内禁止吃东西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地铁、公交的空间密闭、人员混杂、空气不流通,容易成为细菌、病毒的温床。在这种环境下吃东西,不仅影响别人,对自己的健康也没有好处。”有乘客这样认为。
有业内人士提醒一些被忽略的隐患,食物残渣、液体等洒落到地上容易导致人员滑倒,残渣还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等,老鼠一旦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质疑方:上班族赶路渴望理解
也有不少人表示,自己在地铁里吃东西是无奈之举,赶路的上班族渴望理解,应该对在地铁内吃喝持宽容的态度。有网友无奈表示:“我也不愿意啊。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在家吃早餐,但耽误了上班,老板能答应吗?答案当然是‘NO’。”市民王先生同样每天都要乘坐地铁上下班,他表示:“不能因为这是公共场所,就剥夺我吃东西的权利。”
对禁食“一刀切”、未作细分的规定,也让不少乘客难以接受。“在地铁内吃糖果、巧克力、饮料并不会有多大影响。”不过他们也表示,吃东西的人要自觉,不能随手丢弃垃圾,更不能影响别人。
链接
地铁“禁食令”面面观
新加坡:严厉禁止,甚至喝开水、矿泉水、把糖含在嘴里进地铁也不允许,初犯者可罚款3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150元),一旦被控上法庭,重犯者可罚最高500新元(约合人民币2500元)。
上海:地铁吃东西罚500元。2014年,上海地铁首次出现地铁禁食的规定:“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但是,在争议声中,上海地铁“禁食令”最终未被写入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却出现在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
深圳:严禁地铁内饮食。深圳2007年出台的《乘客守则》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踩踏座席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观点
专家:“禁食令”执行难度大
有专家认为,强制性规定难于执行易成摆设,城市管理者还是应该倡导文明出行,宜用“软”手段。
“禁止乘客在地铁内饮食,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而且执行起来也有困难。”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可以倡导地铁内禁食,但不宜通过立法的方式促成。
董文勇介绍,饮食是公民的本能需求,通常不应受到干涉。而且,地铁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有限的执法力量能否确保禁令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有法律却得不到落实,反而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因车厢内进食而影响别人,在我看来还是属于个人道德的范畴,不宜用法规强制约束。”
容易被忽略的是,少数群体的特殊进食需求。“比如,低血糖病人如不适需随时就餐,这样的行为是否也要一并禁止?”董文勇说。
因此,董文勇建议,应该在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的同时,明确对此类行为的“不提倡”态度,可以在地铁车辆及站厅内设立“请勿在车内饮食”的劝导性提示标识,倡导文明乘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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