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道歉是文明执法好典范

2016-09-12 11:10:16    来源:中国普法网

摘要: 常识告诉我们,警方执法并非总是客客气气进行的,其过程可能不那么文明,有时还会很暴力。尤其在被执法对象有反抗行为和拒捕倾向时,以暴力方式控制被执法对象,是法律所赋

      常识告诉我们,警方执法并非总是客客气气进行的,其过程可能不那么文明,有时还会很暴力。尤其在被执法对象有反抗行为和拒捕倾向时,以暴力方式控制被执法对象,是法律所赋予的警察权的一部分。但是,在这样的执法过程中,有时难免出现一些附带损害,让执法现场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受威胁。而更大的伤害在于,暴力执法会让警察的形象受到伤害,让其执法的权威性遭受质疑。

  对这一问题,警方自然应当改善执法方式,尽最大程度减小执法造成的附加损害。当不可避免的附带损害发生后,应有程序化的方式妥善处理附带损害,化解与相关群众的矛盾。在火锅店执法过程中,食客遭到惊吓,吃饭的心情受到影响,就餐的环境被干扰,虽然这种侵害很轻微,但是警方也要拿出行动回应和弥补。道歉显然是恰当的弥补方式。在现实中,不排除一些警察在执法时,缺乏对周边群众权益的关注,完成执法任务后理直气壮、大摇大摆地离开。尽管如此执法可能在程序上合法,却会让执法现场的群众不开心,并由此带来警民矛盾。

  警民关系不光体现在警察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场合,也体现在群众作为第三方被动接触警察执法的情境中。警方不能只顾着完成执法任务,也要学会与无关群众打交道。执法行为一旦发生,身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可能受到影响。重庆警方向执法现场的食客道歉,为警民沟通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下一步,不妨将这种做法写入规范,为构建良好警民关系提供更文明的指引。

  (摘自9月6日《中国青年报》2版《警察为执法道歉是文明的示范》,作者:王钟的)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