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高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7-08-14 10:17:3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摘要: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方权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方权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探索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维权、多元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取得明显成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福建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的的经验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服务先行,切实减轻诉累。福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有更多获得感。注重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从“快”字上求效率。对职工维权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审理机制。注重设立“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对因工作性质等原因不能在法院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允许当事人申请在夜间或假日期间开庭。坚持在劳动者密集的企业聚集区开展巡回审判,发放便民联系卡,方便劳动者诉讼。注重提供全程指导,从“实”字上讲服务。针对职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福建法院普遍加强了对职工等劳动者的诉讼指导和服务,通过适时开展风险提示、权利告知、质证引导、调解取证、法律释明等,保证了职工当事人能够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重健全制度,促进长效维权。福建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诉讼调解,自觉将调解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充分发挥工会、人社局、企业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优势。注重运用司法确认制度,对工会、人民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开展司法确认,依法赋予其法律强制执行力,减少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精力和成本。同时,着力完善诉裁对接机制。建立不予确认仲裁裁决效力反馈通报制度,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通知、决定、裁决等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或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的,及时反馈并提出建议。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依托“调解超市”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工作机制,在重点或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挂钩法官制度,变事后纠偏为事先评估,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从基础和源头上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重加强联动,化解劳动争议。事实证明,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是化解劳动纠纷的有效途径。福建法院积极推动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法院、人社局、总工会为依托的处理劳动争议协调机构。一方面,加强相关部门之间沟通联络,普遍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均确定一至两名固定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另一方面,开展联合排查矛盾纠纷,法院、总工会、人社局共同对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定稳定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定期排查,分工协作、共同调处。通过实行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制度,形成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体合力。同时,加强业务指导,为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意见、建议,与劳动仲裁机构共同探讨处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福州中院联合总工会、人社局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无讼单位”活动,把矛盾尽量化解在基层;泉州市两级法院利用院长接待日和工会主席接待日,与总工会联合开展接访活动,接受职工投诉,为职工答疑解惑;延平法院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对劳动非诉执行案件进行预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龙岩两级法院针对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四是重延伸服务,增强法律意识。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劳动纠纷,努力营造依法用工、和谐用工的良好社会环境,近年来,福建法院纷纷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活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到会媒体通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劳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总工会、劳动仲裁机构人员共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创新宣传手段,建立开放式的宣传教育平台,通过微信、微博及客户端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介绍工会职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规定等知识,适时发布职工维权动态,剖析维权典型案例;组织法官进工厂、进乡村,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到工厂,普及到劳动者中,使企业懂得合法用工,劳动者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通过开展定期交流、培训、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引导劳动者理性、合理维权。此外,福建法院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良性、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