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2名见义勇为个人受表彰
2015-11-30 11:52:35 来源:四川法制报摘要: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 我省12名见义勇为个人受表彰 26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已公布了《关于对陈家全等12名有突出表现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
我省12名见义勇为个人受表彰
26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已公布了《关于对陈家全等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决定》称,近年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四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褒奖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陈家全等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决定》强调,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陈家全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嫉恶如仇、舍己助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献身精神,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的见义勇为社会风尚,及时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见义勇为氛围,切实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
见义勇为个人(12人)
陈家全 成都铁路局成都车辆段乘务长董波
成都市武侯区磨子桥小学分校教师曹流兴
荣县河口镇罗家冲村1组村民黄康俊
广汉市新丰镇金华村4组村民鲁玉兰
罗江县鄢家镇双铧村7组村民牟容
宜宾县龙池乡卫生院助理医师罗怀明
屏山县屏山镇居民黄刚
南江县赤溪乡街道社区干部王永清
宣汉县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向军
宣汉县五宝镇三元村4组村民徐松懋
丹棱县杨场镇古井村5组网格管理员朱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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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群体(2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漩坪乡石龙村见义勇为群体:杨仕英 谢桂明 金光明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石桥村见义勇为群体:黄丰 刘内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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