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发布2015年公诉典型案例

2016-01-13 10:30:45    来源:

摘要:   昨(12)日,四川省检察院举行公诉工作全年总结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检察院向新闻媒体发布了去年公诉工作中的八个经典案例。  案例一  川大原副校长安小予受贿案 

   昨(12)日,四川省检察院举行公诉工作全年总结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检察院向新闻媒体发布了去年公诉工作中的八个经典案例。

  案例一

  川大原副校长安小予受贿案

  绵阳市检察院以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犯受贿罪向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4月10日,该案在绵阳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春节至2013年6月期间,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副厅级)利用担任四川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校长助理、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建设等方面,为工程承建商李某德、杨某军、杨某智、吴某明等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承建商李某德现金人民币205.4万元和价值66万余元大切诺基越野车一辆;非法收受电力工程承建商杨某军现金43万元;非法收受工程承建商杨某智现金6万元;非法收受道路工程承建商吴某明现金33万元,共计收受4人所送现金、汽车等财物353.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安小予退还了所有赃款。

  绵阳市中级法院对绵阳市检察院起诉的所有事实予以认定,判处被告人安小予犯受贿罪,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一审宣判后,安小予未提出上诉。

  一句话点评 坚持有腐必反,加大重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

  案例二

  出售水灾粮 受贿60余万

  卖水灾粮,却偷偷收下60万元感谢费。经省检察院成功抗诉,原中储粮总公司广安库主任由原来的“4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8年有期徒刑”。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各下属单位存储的粮食以账面价值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2010年7月,中国储备粮四川某直属库存放的部分粮食被水淹,水退后该直属库对外出售水灾粮。杨某某、李某某、姜某某、王某某四人通过时任中储粮广安库主任的被告人谢某军分别购买了数量不等的水灾粮,并许诺要“感谢”谢某军。2010年8月,四人送给谢某军共计60万元。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谢某军犯受贿罪提起公诉,广安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军犯受贿罪,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谢某军提出上诉。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以销售水灾粮行为系保险公司委托,不是履行职务行为为由,改判谢某军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广安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省检察院审查认为谢某军作为中储粮直属库主任,系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销售水灾粮,是当时条件下减少损失的职务行为,不是保险公司委托的行为。谢某军在对外销售水灾粮的过程中,非法收受杨某某等人所送60万元低价销售水灾粮,是利用了直属库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构成受贿罪。省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省高院采纳抗诉意见,以受贿罪判处谢某军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一句话点评 准确界定职务行为,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正确处理。

  案例三

  过滤液体也是制毒环节

  张某伟(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吴某刚共谋制造毒品。2013年11月3日晚,在赖某成租住的一活动板房内,由吴某刚和张某伟使用玻璃漏斗、自制塑料瓶漏斗、滤纸等工具采用混合、过滤液体等方式制造毒品。11月5日晚,吴某刚将装好的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放进其驾驶的轿车离开,后被挡获。次日下午,民警在赖某成住处将其抓获,从赖某成挎包内查获14克冰毒晶体和电子秤。

  资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资阳市中级法院以液体进行过滤后,其颜色、外观、性状未发生明显改变为由,认定被告人吴某刚、赖某成的行为不构成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刚犯运输毒品罪,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赖某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期徒刑1年1个月。

  资阳市检察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吴某刚实施了与张某伟共谋制造毒品、准备原料、过滤、分装等加工制造毒品行为,过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液体的行为是整个制毒过程的一个环节,吴某刚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在案证据能够证实赖某成为吴某刚等人制造毒品实施了帮助行为,系制造毒品罪共犯。资阳市检察院依法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省高院二审判决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吴某刚犯运输、制造毒品罪,有期徒刑15年;赖某成犯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一句话点评 明确制造毒品行为外延特征,对类案办理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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