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律师要在法治建设中更有作为

2015-12-01 11:06:13    来源:四川法制报

摘要: 律师要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有作为 ——访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是律师制度的核心

 律师要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有作为

 
——访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
 
QQ截图20151201111531.jpg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是律师制度的核心和活的载体,是法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前不久,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如何引导全省律师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有作为?如何完善律师监管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
  
  陈明国在采访中对我省律师工作这样评价:“发展很快,贡献很大,任重而道远。”他表示,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在西部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为四川的经济社会发展律师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真正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在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方面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川法制报:律师如何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加有所作为?
  
  陈明国:目前,我省律师事务所已达1100余家,执业律师1.5万余人,位居全国第七位,西部第一位。律师已成为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依托和生力军。在法治四川建设中,律师要在以下方面更有作为。
  
  一是帮助依法决策。目前,各级党政机关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们将把最优秀的律师推荐给各级党委政府,让广大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特别是在“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要环节,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动科学立法。目前,我省有307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不少律师被聘为立法咨询委员。我们引导和组织好这部分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立法调研,为科学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专业支撑。特别是全国人大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律师在这项开创性工作中将有更大作为空间。
  
  三是助推依法治理。大力推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通过代理行政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并大力实施“法律顾问进万村”。
  
  四是促进公正司法。律师以代理人或辩护人身份参与司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要引导律师研透法律,领会法律精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精准到位的技巧实施辩护代理,与法官、检察官一道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形成对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推动法律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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