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拱门”这个梗的另一种打开方式
2017-10-30 16:26:24 来源:法律博客摘要: 继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被“群嘲”之后,另一家洋快餐巨头肯德基也未能逃脱被调侃的命运。不得不佩服中国网友的脑洞,
继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被“群嘲”之后,另一家洋快餐巨头肯德基也未能逃脱被调侃的命运。不得不佩服中国网友的脑洞,“KFC”能够直接被译为“开封菜”,真就不怕老爷子晚上来找麻烦吗!
了解背景的朋友可能清楚,此次更名的根源在于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的改变,目的主要是与旧公司区别开来。金拱门则是根据“Golden Arch”翻译而来。而且据了解,此次改变的也只是经营公司的名称,至于旗下的麦当劳餐厅的名称及商标并未改变。
商标,企业名称,傻傻分不清,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先来说说商标。通俗地来说,商标是商品经营者使用在商品上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一种符号。比如耐克公司使用的“√”型商标,其主要功能就是为了使耐克公司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分开来,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
在我国,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四大类。常见的商标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麦当劳餐厅使用的商标就属于服务商标。
商标可以是单纯的文字、声音、图案、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也可以是上述要素的组合。大部分的商标都是文字、图案、色彩的组合。如丰田汽车公司的商标就是图案、色彩与英文字母的组合。声音商标不多见,比较有名的声音商标如:酷狗公司在酷狗音乐播放软件上使用的“hello酷狗”的声音商标。
经过注册的商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侵犯商标权不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再来说说企业名称。企业原本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企业形式就是公司,因此我们着重介绍的是公司名称的知识。
公司是典型的法人形式。法人即法律拟制的人。同样为人,同自然人拥有的姓名权一样,公司也拥有给自己取名的权利即公司的名称权。所不同的是自然人取名后需要办理户籍登记,公司取名则要办理工商登记。自然人的姓名受到法律保护,公司的名称也受到法律保护。
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就相当于某个人改了名字一样。改名之前,麦当劳既是公司的名称,也是旗下餐厅的名称。经营公司名称的改变并不必然导致旗下餐厅名称及其使用商标的改变。也就是说,麦当劳餐厅依然可以叫麦当劳餐厅,依然可以使用“麦当劳”商标。
企业名称与商标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相当于人名,后者则是人使用在产品上的符号。两者都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但是商标所起到的作用显然更直接、更生动。
其实,如果不是我们听惯了“麦当劳”,个人觉得金拱门也没有那么难听(没叫“金妹”就谢天谢地了)。毕竟人家的商标形象就是一扇金色的拱门,改叫金拱门背后既有故事,也可以算是实至名归了。
然而不知怎的,麦当劳公司这次更名愣是打开了中国网友的脑洞。
企业的改名肯定是经过了利弊权衡,不会随意为之,更何况“麦当劳”三个字在消费者中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麦当劳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没有哪个公司的经营者会蠢到自动放弃这样一个注册商标,除非他真的疯了。拥有一个“驰名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企业会十分看重商标权益的争夺。这一点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争夺上就可见一斑。
需要注意的是,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虽然改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但是其依然对麦当劳餐厅商标享有所有权,可以行使相应的商标权利。换句话说,未经金拱门公司的授权许可,其他的企业不得在产品上使用与“麦当劳”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的来说,麦当劳的改名对消费者而言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影响。而且,企业的取名属于私人事务,只要不违反国家规范,如何取名系企业的合法权利。对待麦当劳改名,调侃之余,我们更应该尊重企业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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