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论与司法机关

2018-09-10 11:48:29    来源:法律博客

摘要: 在追求法治的今天,舆论对推动法治进步无疑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首当其冲要承受舆论压力的当数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  

    在追求法治的今天,舆论对推动法治进步无疑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首当其冲要承受舆论压力的当数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

  可还要清醒的是,舆论一方面对司法起到监督作用,力求让司法活动全程置于阳光之下,以期望得到最大化的公平正义,这是必须要有的积极的一面。可另一方面,有时走偏或者失控的强大舆论,又会对司法机关产生过分的压迫作用,甚至是绑架司法,这在无形中干扰了正常的司法工作,就有可能逼得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因承受不住舆论压力而作出并非真正公正的处理意见。
  记住,舆论只是“有时”如此,而不是每一次的所有舆论都如此。但仅仅是“有时”,就已足够让司法机关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须知,现阶段下法治信仰未够成熟,法治观念也未能完全树立,不是每个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的法治心理素质都有那么强大,都那么善于应对汹涌的舆论。在既不能卸责又难以应对的情况下,他们该怎么办?恐怕没有多少人替他们想过,他们常要受到不由分说的批评,活在没有机会解释的重压之中,只能战战兢兢地为法治出力。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许多保障都会显得无力。
  人的天性都是趋利避害的,当司法人员感到压力过于强大而无法抗衡、突破了承受压力的极限时,他们就有可能将法治思维退至一边,转而顺应舆论和讨好媒体,以求自保。当然,这儿说的是有可能,而非一定。
  以为这就是正义的胜利吗?未必!因为舆论既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
  不可否认的是,法治思想远未成熟时,社会公众的舆论往往由感性推着走,是缺乏理性思维的。他们大多是凭表面现象作出即时判断,还有不少人是人云亦云,更有居心不良者在后面推波助澜。这样的非理性看法一旦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场,即使是错误的观点,也会给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与困扰。届时,司法机关〔此含公检法〕将会陷入两难,是顺应舆论所体现的所谓民意?还是始终坚持自己在法治思维下的专业观点?因为两者有时是不一致的,难啊!
  值得一提的是,媒体对舆论的导向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了传统媒体与网络自媒体〕。对案件报道时,切忌使用中国式的生动语言为当事人贴上标签,过早地让其脸谱化。如最近发生的昆山防卫致死案,那个宝马司机〔即死者〕就被某些媒体称之为“纹身男”。在中国的文化和语言环境之下,“纹身男”一词很容易引导他人将其划入“坏人”之列,甚至想到是黑恶势力,有色眼镜也就自此而来,从而来个未审先判,再倒逼司法机关,这是可怕的。这里仅仅是举个例子,只想说明这种现象不可取,而非针对个案。
  可见,媒体的引导十分重要,必须要有理性地正确引导。建议媒体对个案报道之前,多征询专业意见,力求客观真实和依法,切忌草率作出自己的非专业判断,以免引发不良后果,那将对司法无助,对国家法治尤无益。
  还须指出的是,现在强调司法机关要认真重视舆论和应对舆论,并非是让司法机关只懂得一味顺从。作为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应当始终秉持一颗法治之心、高举法治之剑,不论任何时候都不可违背司法良知,依法、依证据、依法治良知作出公正处理。当依证据所认定的事实与舆论的判断不一致时,那就要敢于顶住压力,让真正的公平正义落地,让法治微笑。
  以上观点见仁见智,期望不要断章取义。总的来说,社会舆论绝不可或缺,也都需要给予司法机关一定的压力,在现阶段至少可以起到推动法治成熟的作用。与此同时,又必须加以理性导向,尤其是要加强对个案的引导,以不致于出现舆论代替审判、舆论绑架司法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公众和司法机关共同地不断地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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