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开展向应凯同志学习活动
2014-12-03 10:19:23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四川成都12月1日讯(李治洪 记者 任友 殷梓皓)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勤务四中队民警应凯同志,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隐瞒病情,以坚定的信念、惊人的毅力带病坚持工作。2014年11月21日6时46分,应凯离世,年仅27岁。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中开展向应凯同志学习的活动。
应凯同志出生于1987年10月,大学文化,共青团员,四川省双流县人,201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入警以来,应凯同志积极投身公安事业,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心系群众,勤政廉洁,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在查出患有结肠癌晚期后,应凯同志向单位隐瞒了病情,带病坚守一线执勤岗位,把生命中的最后时光献给了他所挚爱的公安事业,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他所热爱的人民群众。
决定指出,应凯同志的感人事迹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评价,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和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应凯同志是全市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他把全部精力、智慧和满腔热忱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应凯同志是新时代年轻人民警察的光荣典范,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体现了视人民利益和公安事业高于一切的崇高品格。应凯同志向社会传递了强大的正能量,他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楷模,无愧于年轻的生命,无愧于时代的骄傲。大力宣传学习应凯同志的感人事迹,对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定要求,要学习应凯同志献身事业、矢志不渝的忠诚本色。全市公安民警要以他为楷模,学习他献身公安事业的崇高品质,坚定信念,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肩负起守护平安、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要学习应凯同志履职尽责、公正执法的职业操守。全市公安民警要向他学习,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永远做人民群众信赖的好警察;要学习应凯同志英勇无畏、冲锋在前的英雄气概。全市公安民警要以他为榜样,勇敢面对新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在生死考验面前不畏惧、不退缩,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去,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学习应凯同志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无畏精神。全市公安民警要以应凯同志为标杆,学习他直到生命尽头也不言放弃的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不向困难低头,勇于担当,英勇无畏,当好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
决定认为,年轻的应凯同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身上不仅体现了老一辈公安民警优良传统的传承,也展现了新一代年轻民警无私无畏的担当精神。
决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把学习应凯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学英雄找差距、学模范见行动等学习活动,以他的工作态度作为一面镜子,以他的精神风貌作为一把尺子,对照检查,自觉效法,进一步弘扬正能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开拓进取,不辱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成都”、“平安成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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