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歌手状告四川文物局副局长“假唱”索赔500万元

2015-11-24 10:41:13    来源:

摘要: 11月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芦菲推上被告席的,除了周莉萍,还

    11月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芦菲推上被告席的,除了周莉萍,还有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平昌文化馆。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芦菲及其代理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万元以及相关诉讼费用。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以及周莉萍代理人均答辩认为,芦菲不具有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没有证据证明芦菲是《江口水乡》的创作者或参与者,因此请求驳回芦菲的诉讼请求。

  据悉,此前,芦菲以《江口水乡》原唱身份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平昌县文化馆赔偿芦菲相关费用15万元,芦菲不再追究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个人责任。在平昌县文化馆履行调解协议后,芦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该院合议庭充分保障原被告权利,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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