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假消息污蔑民警 阿坝女子被判诽谤罪

2016-04-06 11:12:15    来源:

摘要: 因不满交通事故调解,死者家属将怒气发泄到维持秩序的民警身上,在网络上散布'警察打人';的虚假消息,近日,阿坝州首例诽谤案在理县法院

        因不满交通事故调解,死者家属将怒气发泄到维持秩序的民警身上,在网络上散布“警察打人”的虚假消息……近日,阿坝州首例诽谤案在理县法院公开审理。经过庭审,审判长宣布被告人杨某犯故意诽谤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当庭向原告朱某某赔礼道歉。

  民警制止打架被污名

  2016年1月5日14时许,理县公安局民警朱某某带领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到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维持“12.23”交通事故调解现场秩序。刚到办公大厅,就看到死者家属姜某的亲戚张某殴打事故另一方司机。

  朱某某上前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张某及其亲戚姜某、付某、杨某等人以殴打、拉扯、围攻、谩骂、吐口水等方式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并起哄吼叫道“警察打人了”。随后,杨某在新浪网上编造了一条“理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朱某某殴打死者家属”的虚假信息,并将双方抓扯的照片发在网上。之后,事件迅速发酵,该信息在网络上点击浏览量超过16000次,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

  民警未殴打被害人家属

  面对突发舆情,理县公安局采取紧急措施,将此事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并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理县检察院调取了事件的相关视频,并对参与调解事故当事人客车驾驶员杨某某及其妻子刘某、理县汽车站站长吴某,民警汤某、郭某,辅警郭某进行了依法询问。调查结果为:执法过程中,民警朱某某在制止姜某及家属的违法行为时,无殴打死者家属的情况、无渎职行为。

  同时,被告人杨某当庭对她用马甲在网上编撰和散布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布: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及两高司法解释,被告杨某犯故意诽谤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当庭给民警朱某某赔理道歉。(吴阳春 记者 王焰)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