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渠县临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04-19 09:59:48    来源:

摘要:   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顺利生产经营。近日,达州渠县临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达州市万花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赖某华、郑某琼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赖某华、

   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顺利生产经营。近日,达州渠县临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达州市万花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赖某华、郑某琼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赖某华、郑某琼系渠县临巴镇炭渣村村民,达州市万花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用了该村的土地用于种植花草,万花谷种植了成片的郁金香花后,当花正开得艳,游客络绎不绝时,该村村民郑某琼却冲进游览区内,将草坪毁坏,并将草坪上的於泥挖来堆撒在游览道的水泥板上,造成来往的游览人群无法游览通行,经当地村干部劝阻,郑某琼仍我行我素,毫无效果。
  渠县临巴法庭接到起诉后,及时了解了当地村社干部,郑某琼认为公司未安排做工,心里不平衡。由于郑某琼年迈且患病,经法庭法官对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进行解释和说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耐心劝解,最终,郑某琼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和错误,当面向公司赔礼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不再干预公司生产经营,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渠县新闻网 赵华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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