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委政法委“四个机制”支持社区矫正

2017-10-16 09:26:16    来源:法制日报

摘要: 近年来,自贡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支持帮助下,坚持走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道路,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接得上、管

      近年来,自贡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支持帮助下,坚持走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道路,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正好”的工作目标。

  
  目前,四川省自贡市在矫社区矫正人员共1348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780人,累计解除5432人,再犯罪1人,再犯罪率0.05%,近3年平均再犯罪率为0.13%,远低于省控水平,为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党委领导构建有力保障运行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据了解,自贡市率先建立了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以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司法局等3部门〈自贡市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在全省率先解决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的经费,以12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保障。自贡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市、区(县)两级政法机关(含公、检、法、司),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案问题。
  
  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自贡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社区矫正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承接服务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并实施绩效考核评估;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级政法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管理等等,并将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综治目标考核和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为社区矫正工作夯基垒台,打下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坚实根基。
  
  问题导向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
  
  把工作做在了一线,把问题解决到了基层。自贡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认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指导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带队走访调研基层司法所,召集政法、财政、人社等部门和区县司法局、司法所,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当场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
  
  自贡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以项目化带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率领政法相关部门多次到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矫正教育管理情况,查看矫正文书档案、矫正定位系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全面统揽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空一个编,招一个人”。自贡市委政法委协调市编制、人社部门,明确不得限制司法行政机关使用空编招录人员,严格执行司法助理员最低服务年限政策规定,不允许从司法所抽调、借用执法人员,各乡镇(街)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或专职社会工作者,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力量配备到位。
  
  自贡市委政法委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明确了社区矫正执法类经费和非执法类经费的保障标准,对部分没有落实的区县进行督导约谈。为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市委政法委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建设纳入市综治中心、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一并规划、一并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手段先进、保障到位。
  
  此外,自贡市委政法委牵头由政法四家联合行文,明确了在社区矫正信息共享、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奖励惩处中各部门职责,确保“无缝对接”。
  
  提质增效健全执法规范长效机制
  
  自贡市司法局单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编办调配了市局和区(县)局30名机关政法专编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使司法助理员专编达到183名,占全市专编总数的53.8%。近年来,通过积极招录,矫正执法在编在岗人员达到181名,基本达到满编运行。补充了社区矫正工作服务岗位70余名和政府公益性岗位50余名,杜绝了无人所、减少了1人所,年内95%以上的司法所将达到3人,有力地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充实。
  
  除了人员保障外,社区矫正装备也在不断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司法行政专网全部开通,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共配发使用定位管理终端119部,定位终端900余部,实行指纹报到,实现了信息交换无纸化、管理决策网络化、抽查定位电子化。区县局基本落实2600元/人·年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此标准超过省上要求标准的85.7%,有力地支撑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升级。
  
  在社会力量方面,自贡市狠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三支队伍”建设,推进落实“4+X”矫正小组建设,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格局,并将社区矫正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区矫正领域倾斜。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少不了政法部门衔接配合。在自贡,人民法院更加注重采信矫正前司法行政部门的矫正评估意见,公安机关更加主动沟通涉及矫正人员的信息,主动组织查找脱管、漏管人员,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对矫正执法规范提出建议意见。四部门还建立了互联互通的矫正工作信息交换平台,共享矫正工作动态信息,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督管、网上追逃,社区矫正的质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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