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检察开放日”倾力打造未检和生态品牌

2018-05-31 11:41:29    来源:本网原创

摘要: 四川法治网讯(周光辉)5月30日(星期三)上午,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暨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有关部门及中学

     四川法治网讯(周光辉)  5月30日(星期三)上午,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暨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有关部门及中学师生代表,以及省市县新闻媒体见证下正式拉开序幕。活动由旺苍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思红主持并介绍旺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生态检察工作,同时,还听取了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中,副检察长雍思红向参加活动的代表们介绍了旺苍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及生态检察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旺苍县检察院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按照“捕、诉、监、防、帮教”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依托检察办案,推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切实帮助失足、受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他说,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首先从犯罪数量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数、犯罪率呈下降趋势。其次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为盗窃和临时起意居多,也没有固定团伙,事先也不会谋划,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案犯之间通常关系密切,所犯之罪多为比较轻一点的罪。最后从犯罪人员来看,低文化水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多为小学和初中文化的社会青少年。

     他说,针对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特点,我院从2013年以来,就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院强化制度建设并制定了《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试行》、《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以办案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帮教挽救、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犯罪预防等内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教育。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各个环节中,我们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针对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帮助挽回亲情,重建良好家庭关系。

他说,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院将性侵害、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和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纳入受案范围,进行专门办理、专门保护。近年来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性侵害为主,被害人生理和心理均留下巨大创伤,复原周期长,我们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疏导工作,加强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开展常态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由检察干警进学校任“法治副校长”,结合学校反映的近期学生情况,通过讲座、问答、竞赛等方式,主要针对校园盗窃、校园伤害、自我保护等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教育实效。开展社会教育,结合国际禁毒宣传日、生态法制宣传等专项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在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副检察长雍思红说,近年来,县检察院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情,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服务全县大局,建立绿色检察品牌,推动旺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旺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建立的绿色检察“4321”工作模式,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全省“法制中国•四川经典案例”,并多次得到省、市、县三级领导批示和肯定。“4321”工作模式,“4”指“绿色通道”专业化办案、“两审查一告知”内部协作、生态司法执法“双联”、“刑民互证”综合评价四大机制,“3”指严打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的“绿剑”、严惩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的“啄木鸟”、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诉讼监督的“绿盾”三大行动,“2”指检察建议、生态基地两大法宝,“1”指宣传预防一大攻略。

    他说,我院以绿色检察工作为龙头,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业务工作稳步推进。传统检察业务指标进入并保持全市第一梯队,未决犯羁押期间表现评价、“上医”预防工程等一批实务创新齐头并进。其中,“上医”预防工程得到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法制宣传活动,成立了上医生态环保志愿协会,建立了宣传教育基地生态大道,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风尚蓬勃兴起。

    活动中该院还组织代表们观看了生态检察宣传片和微电影《检察给力助脱贫——民事执行监督14年债务纠纷和解纪实》。并邀请代表们一起到现场查看生态大道及生态修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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