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案一审宣判
负责维修桥梁的三被告被判6~7 年有期徒刑
2014-10-15 15:46:06 来源: 四川江油: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案一审宣判
负责维修桥梁的三被告被判6~7 年有期徒刑
5 月21 日,备受关注的“7·9”江油青莲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一案,由绵阳市梓潼县法院一审宣判:因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负责“盘江大桥维修加固施工”的被告人赵德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0 元,被告人卓德林判处有期徒刑六年6 个月,并处罚金200000 元,被告人杨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00 元。
梓潼县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5 月,齐雨凡(已判刑)、陈小勇(已判刑)借用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中标江油市青莲镇基础设施重建工程。其后,这二人将工程项目之一“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转包给被告人赵德平等人。赵德平在无相关技术资质的情况下,未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指挥工人施工。
2013 年7 月4 日,盘江大桥启用,同年7 月9 日,该大桥垮塌,致5 人死亡、7 人下落不明、6辆汽车坠江。2013 年9 月22 日,四川省安全监局作出司法鉴定:盘江大桥垮塌是责任事故,其原
因是,调治构造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施工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调治构造物设计方案混凝土方量应为4757.50 m3。实际施工浇筑的混凝土方量不超过940m3,施工方偷工减料3817.50m3。事发后,江油市民政局向被害者亲属发放代偿金计466 多万元;2013 年10 月23 日,江油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坠江的6 辆汽车价值203990 元;2013 年11 月7 日,绵阳勤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前的价值为72.32 万元。
今年49 岁的乐山人赵德平、53 岁的重庆人卓德林、30 岁的成都人杨聪,于2013 年9 月30 日,被绵阳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梓潼县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认为,赵德平身为受江西有色公司委派的青莲项目维修加固老盘江大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中,违反国家规定,不按设计施工图施工,指使工人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致使维修加固后的盘江大桥工程质量严重低劣。卓德林作为青莲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聪作为维修加固老盘江大桥工程现场监理,对老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和背离设计图的施工行为,既不按照监理规范和设计施工图复核、送检,也不责令施工方整改、返工、停工或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放纵违规施工行为的存在,致使大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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