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法院 敬老院里执行赡养案
2014-12-03 10:33:05 来源:四川法制报摘要:因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八旬老人将儿女告上法庭。近日,郫县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该起案件,并在判决生效后,协调子女将赡养费交到老人手中。
因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八旬老人将儿女告上法庭。近日,郫县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该起案件,并在判决生效后,协调子女将赡养费交到老人手中。
据了解,薛大爷的几名子女曾多次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今年6月,郫县法院判决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承担老人的生活费400元,共同承担老人的医疗费。判决生效两月有余,薛大爷的子女并没有给付款项。薛大爷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薛大爷年事已高,法官11月17日将老人的几名子女组织到老人所居住的养老院进行协调。经过承办法官的教育,周围群众的劝说,几名子女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现场将赡养金交到了老人手上,并保证以后一定准时履行赡养义务。听了儿女的保证,八旬老人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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