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邻居对簿公堂 法官几经调解化纠纷

2014-12-03 10:34:08    来源:四川法制报

摘要:多亏了你,不然我们兄弟般的邻居关系就毁了。11月19日,攀枝花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前往益民乡龙头村,回访案件当事人并把撤诉裁定文书交到他们手中,双方当

  “多亏了你,不然我们兄弟般的邻居关系就毁了。”11月19日,攀枝花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前往益民乡龙头村,回访案件当事人并把撤诉裁定文书交到他们手中,双方当事人由衷地对法官表示感谢,随后又拉着法官聊起家常。
  
  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与法官多次走到田间地头做工作、邀约当事人调解到夜间有着莫大的关系。2011年廖某从共和乡迁移到益民乡土,与叶某开始做邻居,因两家土地也相邻,互相帮衬,常以兄弟相称,关系较为融洽。直到今年的6月初,廖某为了平整土地和修建蓄水池,遂用装载机、挖掘机进行施工填土,将他的土地填高了2米多,导致叶某家的田地无法正常排水。气愤的叶某夫妻便采取断电、抽走挖掘机车钥匙等方式阻止廖某施工,造成廖某损失挖掘机台班费、拖车费等共计1600元。随后,廖某和叶某先后将对方告上法庭,廖某要求叶某赔偿经济损失,叶某要求廖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土地恢复原状……昔日的好邻居最终对簿公堂,互相成了被告。
  
  9月初,经盐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对土地恢复原状纠纷和台班费经济损失等作出两份判决,叶某依法应赔偿廖某1600元经济损失,并驳回叶某要求土地恢复原状纠纷的诉讼请求。叶某和廖某均不服一审法院对两案的判决,分别提起上诉。
  
  10月下旬,攀枝花中院民一庭受理该案件后,法官多次前往龙头村,实地查看了双方当事人的土地情况,随后又邀约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撤诉,叶某自愿以4.5万元的价格将土地流转给廖某,廖某也自愿放弃1600元赔偿款。一场邻居纠纷就此化解,两家人再次以兄弟相称,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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