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民工修房意外死亡 法官给力执行赔偿款

2014-12-15 11:31:39    来源:

摘要:广安:民工修房意外死亡 法官给力执行赔偿款
“谢谢法官,我们终于得到这笔赔偿款了,谢谢你们!”近日,申请人李某拿到72000 元赔偿款时,由衷地感激广安区

       广安:民工修房意外死亡 法官给力执行赔偿款


    “谢谢法官,我们终于得到这笔赔偿款了,谢谢你们!”近日,申请人李某拿到72000 元赔偿款时,由衷地感激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
       2010 年4 月,宋某雇请李某的父亲为其家修建房屋。4 月19 日,李某的父亲从宋某家修建的房屋
顶上掉下并当场死亡。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宋某暂支付李某22000 元将死者安葬,同时宋某还支付死者安葬时所需的其他费用2280 元。李某将父亲安葬后,向广安区法院起诉要求宋某赔偿各种费用。广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品迭被告宋某已经支付的费用,被告宋某还应赔偿原告李某84956.15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没有支付赔偿款,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宋某的财产,但是一无所获。
       执行法官前往宋某家中了解情况,得知宋某因修房家里已借了很多钱,现在没有能力支付,家里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到此,法官依法对本案终结执行。近日,申请人李某向法官反映,被执行人宋某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有征地补偿款,希望法官能恢复执行。听到这个消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
       宋某所在的村委了解情况,经证实宋某确实有一笔征地补偿款,并且该款现在已经划入宋某所在
的村组,但还没有分配,具体数额正在计算。为了保障李某的权益,执行法官庚即向该村委会、村小组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某应得的补偿款扣划至广安区法院。得知征地补偿款被法院扣划后,被执行人宋某多次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和申请人李某和解。鉴于宋某的征地补偿款只能支付李某部分赔偿款,执行法官便积极组织宋某和李某协商解决此案。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劝解,最终李某和宋某达成和解协议: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72000 元,其余的李某放弃。至此,本案经过执行法官给力执行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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