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百万只为主播开心 “直播打赏”乱象你不知道的还有多少?
2017-03-21 11:08:32 来源:法制网伴随网络直播的井喷发展,用户对直播打赏功能的应用也扶摇直上,直播“打赏经济”看似一片繁荣,但背后却隐藏各种乱象。
近日,发生了多起为打赏主播而犯罪的案例:小伙利用网络漏洞偷盗千万,其中400万用来打赏女主播;女会计贪污公款200余万元打赏网络男主播;19岁女孩为博男主播一笑,挪用百万公款打赏被判刑......直播打赏为何如此疯狂?背后存在哪些乱象和陷阱?又应如何规范网络平台,形成合理合法的打赏机制?法制君来给您说说
博欢心、图面子…“打赏犯罪”案件频发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其中,演唱会直播和真人聊天秀直播的使用率在各类网络直播使用率中占到15.1%到19.8%。
在这类直播平台上,主播们往往通过唱歌、喊麦、才艺表演等“吸粉”,用户则通过购买“火箭”、“航母”、“跑车”、“鲜花”、“蛋糕”等道具来打赏心仪的主播,购买道具的价格有高有低,可以满足不同消费群的用户。据2016年年底花椒直播发布的打赏数据显示,花椒直播上主播总收礼数已超 50 亿次,粉丝全年累计共送出12.8亿个甜甜圈,相当于1.28亿人民币。
有媒体梳理发现,仅2016年半年时间,因为网络直播打赏而涉及的盗窃、诈骗、挪用公款案件或未成年人为打赏网络主播引发的事件就达28次,涉及金额890余万元。由此不难看出,用户非正常渠道和违法的打赏来源对这“繁荣的打赏经济”“贡献”不小,而关于犯罪打赏主播的新闻更是层出不穷。
江苏淮安清浦区交通局的会计常某,为引起男主播关注,不断购买网络虚拟礼物“打赏”,并因为花销太大而将手伸向单位公款,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贪污公款达280.7万元,其中200多万元被她用于“打赏”男主播。
经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2月2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寻找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切不可为了博得心仪主播的开心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1岁的贵州男子胡某,利用淘宝系统漏洞半年窃取十余万次,涉案1300万元,其中的400多万用于打赏,最多的一次打赏了一名女主播5万元。庭审上,胡安称如此“大方”并非是想讨好女主播或与其有进一步发展,只是觉得自己打赏很有面子。
在这类因打赏网络主播而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中,因打赏多数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无法追究主播和平台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主播和平台“一身清白”,能够“高高挂起”免责。
买粉、诱导、设榜… “直播打赏”乱象多多
粉丝造假“刷打赏”。 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打赏,花椒直播副总裁郭鹤介绍说,花椒主播一般可以分到打赏的70%,头部主播可以达到80%。而粉丝数量对主播人气的提升至关重要,要想得到高额的打赏,主播的房间必须有数量庞大的在线人数和粉丝,这样人气排名越靠前,得到打赏的几率就越大。
据媒体报道,为增加人气,有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通过水军造势,制造假的粉丝数据,也存在主播购买在线观看人数与粉丝数的情况,甚至存在机器人粉丝。
某视频直播App的创始人坦言,直播刷粉已经成了行业的“潜规则”,普遍存在。“假粉丝的功能就是让直播间的人气旺一些,平台就是花最少的钱让直播间的活跃度提升。”
营造氛围“诱导打赏”。 有玩网络直播的网友表示,打赏时的感觉,可能就和吸毒差不多,可以使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满足来自平台和主播营造出来的攀比氛围。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送一般和小额的礼物并不会引起主播的关注,但如果是价值高昂的礼物,不仅在直播中主播会和自己互动,还能获得管理或守护等一些特权,自己的账号等级也能提升。账号到一定得等级以后,平台会为你订做独有的出场音乐和动画,正是直播平台和主播营造出的这种范围,让一部分网友在“打赏”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律师表示,网络直播平台设置打赏功能本身无可厚非,但应避免诱导性打赏的行为。
设置“打赏”排行榜。一些直播平台还对用户设置了“排行榜”,直播间根据粉丝送出的礼物多少进行排名,数额大的可以登上贡献榜或者土豪排名榜。以某直播平台为例,每个主播的房间都设置了超级粉丝排行榜和贡献值,以及抢星达人和礼物排名。排行榜无疑是用户失控重金“打赏”行为的另一诱因。
“打赏”监管机制缺乏。目前大多数直播平台并未对用户身份进行审查,未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实施分级管理,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对于充值支付行为也缺乏相应的审核和监管。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些直播平台在充值过程中并没有身份核实等步骤,用户只需绑定移动支付方式就可进行充值。
设限、审核、监管… 律师支招规范网络平台
对于如何规范网络平台,形成合理合法的打赏机制?有网友表示,要对网络直播打赏次数和打赏金额上限实行限制。同时,用户自身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通过触碰法律的红线来获取主播的青睐。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也建议,应规范各网络平台的“打赏”机制,如规定各网络平台的最高“打赏”金额,也可以限定虚拟礼物的最高价格等。
“直播平台在开通打赏功能时,也应当尽力完善对相关打赏行为人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君佑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磊说。
对于直播平台而言,提供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2016年12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与“打赏”有关的评论和互动进行了规定,要求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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