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荣县法院调解一起恋人之间借款纠纷
2017-04-13 10:03:06 来源:摘要: 近日,荣县法院乐德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恋人之间借款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曹某原系恋人关系。二人恋爱期间,曹某累计向王某借款5万元用于经营生意。2014年5月二人分
近日,荣县法院乐德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恋人之间借款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曹某原系恋人关系。二人恋爱期间,曹某累计向王某借款5万元用于经营生意。2014年5月二人分手,王某向曹某催收借款。曹某因暂时无力偿还,遂出具欠条一张交王某持有,定于2015年5月16日之前归还。后逾期未还,致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掌握案件基本事实后,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晰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定于2018年3月13日前分两次偿清原告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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