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报警竟形同虚设?女子搭乘滴滴遭司机挟持上了高架……
2018-09-12 10:03:33 来源:新快报(ID:gd_xkb)、澎湃新闻、新华社、北京青年报、@广州交通摘要: 浙江女孩坐滴滴顺风车遭司机强奸杀害案发生后,滴滴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整改举措,包括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9月4日起乘客端“紧急求助”功能升级为“一键报警”、9月8日起试运行全程录音等等。
浙江女孩坐滴滴顺风车遭司机强奸杀害案发生后,滴滴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整改举措,包括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9月4日起乘客端“紧急求助”功能升级为“一键报警”、9月8日起试运行全程录音等等。
新举措可以保证乘客的安全吗?
9月7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广州交通 通报称,9月7日,微博网友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最终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得以下车。广州交通委对此表示,滴滴“一键报警”形同虚设。
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
据张女士在微博上的描述,9月7日中午,她通过滴滴平台拼车,怀疑司机有精神问题,挟持车上两名女乘客一路开上高架,乘客要求停车,但他依旧不肯减速停车。
期间,张女士通过滴滴APP的“一键报警”功能求救,在接通警方电话后,警方需要她在电话里提供车辆信息及其本人位置。因担心激怒司机,张女士无奈挂掉了电话。
最后,车辆被堵在高架上后,两名乘客以跳车相威胁,司机才打开车门让她们下车。
张女士表示:“在这将近一个小时的漫长煎熬中,受困的我们尝试了各种求助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如果是在夜间车流稀少的情况下,我甚至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安全脱身。”
当事司机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
获悉相关情况后,广州市交通部门立即与乘客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开展事件调查。
经核查,事发当天,张女士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乘坐网约车出行,随后因接车地点和行车线路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
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粤AG21M0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当事司机吕某也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
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章,9月10日,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案件处理告知书》。
“一键报警”形同虚设
这起事件中,最令网友关注的是,新上线的“一键报警”功能,为何起不到作用?
记者从“滴滴出行安全中心”看到,所谓的“一键报警”,事实上只是一键呼叫110,车辆信息、运行位置等信息,仍需乘客在电话接通后告知警方。对此,广州交通委表示,滴滴“一键报警”形同虚设。
9月10日晚,滴滴公关人员回应称,经调查,该订单系拼车单,司机是老广州人,45岁,因和拼友对接车位置、行车路线发生争执,未按照乘客要求及时停车而引起乘客恐慌报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核实,该司机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
新闻多看点
明确了!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要关闭
9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出通知,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明确:
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严格规范派单管理,不得向未经背景核查的驾驶员派单,并要在派单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进行审查;
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要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
要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
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
要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泄露个人隐私;
要规范车辆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标志,车窗透光率要符合出租汽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可视,车辆运行期间不得开启儿童锁,便于乘客遇有突发情况紧急逃生;
要定期随机抽查线下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核查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性,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要建立网约车顺风车违法犯罪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平台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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