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方面强化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

2015-11-24 10:28:45    来源:检察日报

摘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斗争,新时期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当从六个方面强化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

  抵御职务犯罪需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从根本上控制职务犯罪,必须加强思想层面的教育引导。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当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丧失理想信念。

  二是陶冶道德情操。道德以善的意志制约人的心理,支配人的行为走向。它强调责任感的内在性,力图使人们的义务观念依愿望而非法律强迫形成。我国应当注意依靠道德教育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公务道德,提高公职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是树立法治信仰。在现代社会,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规则。法治的实现,不仅需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更需要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依靠法治,只有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才能保证依法用权,依法监督,司法有度,才能真正建立良好的权力运行和监督秩序。

  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规范

  严密的法律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惩治职务犯罪立法体系,但与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进行惩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应进一步加以完善。一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门立法。适时整合现行刑事实体、程序法律规定,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一部统一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法律。二是完善附加刑的配置。笔者建议增加没收财产与罚金刑的适用,对于职务犯罪,无论情节轻重均应规定相应的财产刑,以发挥刑罚对贪利犯罪的惩罚功能。

  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的基本手段。

  一是坚定“零容忍”的反腐决心。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腐必反、有贪必惩。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查办重要领导岗位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

  三是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纠正只重视查处受贿、轻视打击行贿的观念,把查处行贿犯罪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部署;严格依法处理行贿案件,不能无故降格处理,放纵行贿人,积极依法追回和剥夺行贿人违法所得利益。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