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经典案例 见证法治四川进程

2016-02-22 09:58:58    来源:四川日报

摘要: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纳溪中学校园内,警察向学生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学生了解警用枪械。 杨涛 摄  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聚焦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纳溪中学校园内,警察向学生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学生了解警用枪械。 杨涛 摄

  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聚焦

  创建“法治档案”,对公务员依法履职增加一道约束防线;因行政不作为,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被市民告上法庭……在1月举行的“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颁奖典礼上,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这些经典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让我们通过其中部分具体案例,以小见大透析法治四川建设的推进历程。

  A

  为公务员建“法治档案”督促学法用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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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德阳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收到市委送来的3份公务员“法治档案”基础材料抄送表。表上,是德阳市直机关两家单位3名公务员“应载入违法记录”的情况。这些情况将成为3位公务员个人“法治档案”内容的一部分。

  进入1月以来,德阳全市17000多名公务员过去一年学法、用法甚至违法的情况,正从各单位向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县(区、市)办汇集。

  2014年11月,德阳开全省之先河,建立法治档案把每一名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记录在案,希望借此形成对公务员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鼓励督促他们依法履职。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

  近年来,少数公务员法治意识缺失、法治素养不高、法治能力低下,仍然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丽华认为:“德阳‘法治档案’无疑对公务员日常的行为规范,又多了一道警示和约束防线。它时刻提醒公务员:你学法了吗?”

  德阳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张俊懿认为,要把法治思维作为核心精神培育,把法治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公务员精神之中,促使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尊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目前,公务员“法治档案”的实施仍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如何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强其结果运用、促使其成为长效机制,尚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据悉,德阳正思考把法治能力作为基本素质来要求,加强源头培养,注重吸纳更多具有法律知识素质的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适当加大公务员招录和考核中法律知识的比重,杜绝“法盲”。

  B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拒绝“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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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我省某县村民张某在自家院落内搭建简易工棚,从外地购进一套木材加工设备,开始承接附近村民的木材加工业务,但一直未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手续。2015年7月,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其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这些杨树原木系当地村民盗伐的林木。案发时,张某已赚取杉木、马尾松加工费2000元。县林业局依据查清的事实,决定依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张某收购村民盗伐林木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这起生态环境行政违法案中,违法当事人实施了数个行政违法行为,其中部分违法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案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究竟是只处罚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应当分别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章群认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是两种性质互异的法律制裁方法,但它们又都属于公法责任的范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如何将这两种制裁措施有机衔接起来,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目前,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以罚代刑”的现象,严重削弱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威慑力。为解决此类问题,2015年4月,四川“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运行。该平台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搭建起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和案件移送渠道,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更加通畅。下一步,平台运行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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