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十大法治图书·榜评:追寻法律文明秩序
2015-12-23 10:13:55 来源:摘要: 林海《法治周末》“2015十大法治图书”榜单出炉,提醒年末将至。这种时刻,总会怀疑自己和这个曾经“年轻”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又徒然老去一岁。然而,
1919》一书中的说法,则是因为那个时代虽然不完美,却蕴藏着重大的变革:“在后续岁月里,这些变革有的变成了制度传统,有的变成了思想传统,有的变成了新的制度变革的参照系,不仅影响了整个20世纪,还影响了当代,并将影响到我们能预见的未来。”
对此,董彦斌引用了诗人顾城的话:“时代来去如风,故园荒草如金。”无论对谁来说,变革都“何其难哉,如何因应国情而不是生硬移植,如何突破阻力而又平和推进,如何面对危局而又受命不迁,既需要变革者的智慧,也需要勇气和耐力。”因而,虽然他坦言清末民初的法治初建,“许多变革和建构还是失败了,然而失败的故事是好看的,失败者的内心,闪耀着使命感之光。历史给失败者授予勋章。”
因而,在中国法治进程走了一百年的今天,那些上世纪末曾经力争“水治”排斥“刀制”的人们,已经年轻不现。这一刻,他们在心理上突然能与前辈们感同身受,开始不再沉迷于“法国大革命、英国大宪章和美国大法官”,而是将目光投向“百年前的中国大革命、中国大宪章和中国司法制度”(董彦斌语)。
这种同身受、同此心的感觉,不仅体现为理解前人,还体现为我们开始能够理解作为“他者”的西方人,在面对完全不同的法律文化时的复杂心态。西方人系统性观察中国法律,源于1793年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访华。在前往中国的漫长途中,马戛尔尼使团副使老斯当东的儿子小斯当东(时年12岁)得以初次接触中国法律。
小斯当东后来翻译出版的《大清律例》英译本,从此成为传递中西法律文化的桥梁。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大清律例》,他还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大清律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和执行情况,并且阐述了自己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这篇文章就收录在李秀清编写的《中法西绎:〈中国丛报〉与十九世纪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之中。
《中国丛报》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创办的第一份成熟的英文期刊,也是早期中西交流的主导性传播媒介。其中关于中国法律的文章不少。从中可以看到,19世纪西方人如何评述中国法律、政治和社会体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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