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何以成顽疾

2016-03-18 10:20:15    来源:法治周末

摘要: 校园暴力频发。 资料图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京仔全国两会期间,安徽省黄山市高三女生被下药事件,将校园暴力再次拉入公众视野,掀起了公众对于校园暴力的热议。在全国两会
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基本名存实亡。

关于工读学校,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会理事王新指出,工读学校属于教育系统,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且现在纷纷更名为技术学校等,其矫正教育的功能已大大弱化,近些年来工读学校也一直在萎缩。现在,我国对于校园暴力事件,除了涉及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以外,基本采取学校处分、批评教育的处理方式。

据《中国青年报》20145月报道,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工读学校——“永定职业学校”,仅余两名学生。

宗春山直言,关于校园暴力,我国在不追究刑事责任以外的管教,无论在法律还是实际制度上都存在空白。他提出可以学习香港、台湾地区的经验,设立专门的教养所,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对相关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矫治。

皮艺军、王新也认为,我国应尽快填补目前在这一块的空白,建立并落实刑罚外的处理体系。“现在社会的投入不足,支撑体系太少,且流于形式,只有先真正建立相关的处理支撑体系,才可能解决问题。”王新说。

而这一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相关法律的完善。皮艺军指出,我国在立法方面的行动是滞后的,缺乏单行法规,应该设立反校园暴力法等单行法,将没严重到涉及刑法的和轻微违法的校园暴力行为的处理方法进行统一规定。

“设立反校园暴力法或校园安全法非常有必要,我们已经呼吁近十年了。”宗春山表示。

 

对校园暴力“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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